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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病症的用药注意事项

2021-09-10 11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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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发热用药方面  1.解热镇痛药有对乙酰氨基酚(扑热息痛)、阿司匹林、布洛芬、贝诺酯。在应用这类药时严格按医生剂量服药,避免滥用,老年人注意两次用药应间隔一定的时间(4~~6小时),同时需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。  2.孕妇和哺乳妇女不宜用。  3.发热时宜注意控制饮食,多喝水、果汁,补充能量、蛋白质和电解质。
  二、头痛用药方面  1.解热镇痛药仅对疼痛的症状有缓解作用,也不能防止疾病的发展和预防合并症的发生,故不宜长期服用。  2.明确诱发头痛原因,原发疾病,轻易不宜先服用镇痛药,以免延误病情。 3.解热镇痛药用于头痛一般不超过5日,如症状未缓解,或伴有发热,嗜睡、复视、血压升高、手脚冰凉、神志不清时应去医院诊治  4.解热镇痛药宜在餐后服,或与食物同服,不宜空腹服用,以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。  5.戒烟酒,忌食巧克力或辛辣食品。  6.虽然布洛芬对胃的刺激小,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低,在同类药中耐受性最好,但有心功能不全史和肾功能明显障碍的患者慎用。
  三、咳嗽用药方面  1.对干性咳嗽可单用镇咳药,对痰液较多的咳嗽应以祛痰为主。  2.对持续1周以上的咳嗽,并伴有发热、皮疹、哮喘及肺气肿症状的持续性咳嗽,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镇咳要连续服用1周,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。  3.约有20%的咳嗽时由用药引起的,此时应用镇咳药无效,应及时更换或停药。注意饮食和休息。  4.右美沙芬可引起嗜睡,对驾车、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者宜谨慎,对孕妇、严重高血压者、有精神病史者禁用。 苯丙哌林对空腔黏膜有麻醉作用,不可嚼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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